按照原来的习惯,我已经算是在北京正式上班了一周的时间,可是实际上却得不到应有的休息。今天和主管探讨关于调休的话题,结果得到的回复竟然是当初在去年年底项目筹建的时候他自己本人一个月也没进行休息过,所以按照这个因素推理的话我理所应当的要在一个月之后才能有谈论休息的权利。天啊,北京的竟然会比长沙还昏暗。“小样,你新来的吧!”这就是我在他们眼里的地位。
果然,在下午下班例会的时候专门强调了关于排班和休息的事情,特别指出新来的员工至少在两个礼拜内是不予安排休息的,想当初自己在长沙曾经是周末双休的待遇,可是如今竟然是剥夺我两周的休息。北京,在天子脚下北京。更气人的是一个办公室的不知道何种职务的人竟然对我说什么自己曾经折磨大学生的经典案例。由于心疼自己的员工,把什么宁可情愿请胡同里的临时工做的工作去交给大学生来完成。
对此,我彻底无语了。